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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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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被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及向相关方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因(2018)鄂0102执2624号案件、(2018)鄂0102执2625号案件、(2018)鄂0102执2626号案件、(2018)鄂0102执2627号案件以及(2018)鄂0102执2628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之股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赫投资”)与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显示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作为该借贷合同担保人,对此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前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后,向首赫投资发出了《督促函》,督促首赫投资尽快与债权人协调处理该案件,并协同债权人及法院办理名单删除手续,消除该事件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首赫投资就该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并视情况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公司利益。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协调债权人及法院尽快解决该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增持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增持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紧急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6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增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陈丹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选举陈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监事会主席简历如下:陈丹女士,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清华大学材料系粉体工程研究室主任助理,北京大易联合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华泰中昊投资有限公司集团资金核算部主管;2011年11月至今任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核算部资金主管。

  陈丹女士现任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3.16%的股权。陈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管理决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提名,同意提名黄裕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裕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黄裕雄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黄裕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黄裕雄先生简历:

  黄裕雄先生,1961年出生,籍贯中国台湾,国民党党员,1998年至今,为台湾经典精品民宿品牌“Vilavilla魔法庄园”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赫美思路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同时为北京市科委农业人才培训营导师、北京星火科技培训中心创业导师。黄裕雄先生具有丰富的生态庄园、田园综合体运营经验、深谙生态环境复育保育技术。现为中华两岸贸易协会副总会长。

  黄裕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2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至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大厦A栋2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延期增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2月7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大厦A栋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田希

  (2)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大厦A栋2楼

  (4) 邮政编码:518048

  (五)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56

  2、 投票简称:赫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 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 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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