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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发现,龙门煤化公司出于安全生产考虑,在4套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前预留烟气旁路,用于应急状态下的事故排放,频繁通过旁路直排烟气。
●以上报道内容属实。
一、报道简述
2018年12月3日晚,中证网发布了关于公司的报道《预留烟气通道成偷排“方便门” 陕西黑猫子公司被环境部点名》,报道主要内容为:生态环境部通报,龙门煤化工公司(注:即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门煤化”),出于安全生产考虑,在4套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前预留烟气旁路,用于应急状态下的事故排放,频繁通过旁路直排烟气。11月9日至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韩城市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由于烟气脱硫设施存在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较差等原因,自2017年11月投运以来,经常性发生故障停运,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旁路排放。据统计,2018年1月至11月,在焦炉正常生产情况下,4套脱硫设施累计停运313天,其中4号焦炉开旁路天数达到生产天数的32%。此外,督察发现,该企业还存在旁路挡板密闭不严等问题,即使在旁路关闭情况下,仍有部分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经由旁路偷排。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以上报道内容属实。
二、当地环保部门的整改要求
12月3日,韩城市环保局就以上通报环境问题,连夜成立龙门煤化环境问题整改专案组,进驻龙门煤化进行调查,查出龙门煤化存在两方面问题:4组焦炉烟道旁路闸板密封不严,有漏风现象,造成部分焦炉烟气从热备烟囱排放;4套烟气脱硫设施工程质量较差,故障率偏高,造成检修次数较多,烟道旁路闸板频繁打开,检修期间焦炉烟气不经处理从旁路排放。
专案组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标准和时限,落实责任人,并于2018年12月4日前将整改方案报整改专案工作组。
2.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烟道旁路闸板的密封改造,有效解决因密封不严而造成的漏风排放问题。
三、龙门煤化的整改措施
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存在“焦炉烟气旁路排放”问题,及韩城市环保局的整改要求,龙门煤化立即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问题进行整改,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以龙门煤化董事长张林兴和总经理范小艺为组长,以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财务总监为副组长,下属各部、厂一把手为成员,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环境整治方面的工作指示,协调解决公司在本次环保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二)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焦炉烟气旁路排放”问题,具体整改措施为:
一是通过多次检修,提高省煤器管道水温,减少省煤器管道泄漏问题;加固脱硫塔喷淋管道和防腐层、更换脱硫塔喷头,减少脱硫塔喷淋系统堵塞问题。龙门煤化将进一步加强焦炉烟气脱硫设施及余热锅炉设施维护保养,提高脱硫设施运行率,减少因脱硫设施检修造成的焦炉烟气旁路排放频次。
二是2018年11月24日,龙门煤化与江苏世能签订服务合同,对焦炉烟囱(旁路)翻板阀门进行密封改造,以彻底解决翻板密封不严造成的漏风旁路排放问题,按计划2019年2月28日前可完成改造。由焦化厂具体落实,并指定了责任人。
龙门煤化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各项环境问题细化责任、明确措施、限定期限、落实到人,并安排公司企管部、安环部专人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整改进度,确保各项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四、龙门煤化整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9,583,475,390.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628,116.98元。公司持有龙门煤化51%股权,龙门煤化2017年营业收入7,441,878,761.54元,净利润143,024,819.70元。龙门煤化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关注龙门煤化整改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特别风险提示
如龙门煤化逾期未完成整改,将可能受到环保部门顶格限产、高限处罚等处罚措施,严重者会被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侦办,或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