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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8年11月14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1月28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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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1月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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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