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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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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88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89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同意聘任谢乐平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谢乐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谢乐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谢乐平先生的简历

  谢乐平先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先后曾担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20)董事会秘书,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4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300274)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曾荣获第十一届新财富“金牌董秘”,中国证券报“安徽省十大优秀董秘”等诸多荣誉。

  谢乐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述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谢乐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90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叶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叶平女士鉴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叶平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谢乐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聘事宜。

  谢乐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88海泰国际大厦25楼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电子信箱:t-a-t@163.com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91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1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3:00—2018年11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麒麟园中座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柯树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9人,代表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5,597,600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890.72万股的39.7444%。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304,589,701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890.72万股的39.613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1,007,89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890.72万股的0.1311%。

  4、中小投资者参加情况

  中小投资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6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1,007,899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890.72万股的0.131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75%股权的议案》

  同意305,113,9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反对483,6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24,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2.0096%;反对483,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47.9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韩莹律师和李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太安堂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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