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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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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12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回购公布《回购报告书》之日起(即2018年11月15日)不超过6个月(扣除定期报告等窗口期)。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8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1)。

  2018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此次回购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48,400股,总金额为人民币8,131,736.19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71%。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8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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