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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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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804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泸沽湖摩梭小镇建设项目进展
暨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

  一、泸沽湖摩梭小镇建设项目前期披露情况

  2018年6月15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宁蒗县泸沽湖摩梭小镇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公司、宁蒗县人民政府、投资合作伙伴拟合作共同投资,在泸沽湖景区竹地片区(泸沽湖西北侧,北侧毗邻格姆女神山,东临里格村)建设运营泸沽湖摩梭小镇项目,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宁蒗县泸沽湖摩梭小镇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关于签署宁蒗县泸沽湖摩梭小镇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2018年8月9日,公司与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丽江泸沽湖省级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泸沽湖管理局)签署了《宁蒗县泸沽湖摩梭小镇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8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摩梭小镇建设项目进展暨签署摩梭小镇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江龙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宁蒗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以8,317.62万元受让摩梭小镇A区184,508平方米(276.76亩)土地使用权,以7,450.64万元受让摩梭小镇B区330,552平方米(495.83亩)土地使用权,合计总金额15,768.26万元,合计总面积505,060平方米(772.59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A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B区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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