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主要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其他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对应基金合同的约定。
上述修改自2018年11月29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1:《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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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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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邮储银行、上海银行借记卡基金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并实行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电子交易方式投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将自2018年11月29日起正式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借记卡基金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并实行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上海银行借记卡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8年11月29日起。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开通电子直销交易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之后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修改分红方式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要求,持有邮储银行或上海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五、费率优惠
通过邮储银行或上海银行借记卡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认/申购费率在该基金原认/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优惠,即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费率基础上实施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
基金赎回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ullgoal.com.cn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0688或95105686(免长途话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public@fullgoal.com.cn
邮储银行网址:www.psbc.com
邮储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上海银行网址:www.bosc.cn
上海银行客服电话:95594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及参与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584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11月29日起,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活动时间及内容
1、 参与此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机构及具体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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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次开通定投业务及参与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的机构及具体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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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与中国银行、国都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长江证券、西南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天天基金、好买基金、众禄金融、同花顺基金、盈米基金协商决定自2018年11月29日起在上述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二、 注意事项
1、 本基金申购费率请参见《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 上述未尽事宜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各代销机构保留对上述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 咨询办法
1、 各代销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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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富国基金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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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的形式运作。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4日的10个工作日。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或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相应顺延。具体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5日将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开放日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4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20,0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4.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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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5. 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于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的份额的投资人(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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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6.2代销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1月29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内简称:国信价值,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04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2041。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