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得知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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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金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0,0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0,026,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本次新增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400,000股。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金宇控股未收到关于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尚不确定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
2、此次股份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