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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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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11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15)。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21日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此外,对提案2.00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耀机器人”)拟与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合作投资设立湖州哈工机器人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我耀机器人本次与关联方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共同投资新设供应链服务公司,拟开展面向智能制造领域的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机器人一站式方案平台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合资公司由关联方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控股,依托其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质产业资源,有助于合资公司的业务拓展。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的影响

  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机器人、自动化装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光电产品、公路隧道及轨道交通综合系统设备、建筑智能化设备电工程设备的研发、销售,以及以上相关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激光技术的研发等,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自2015年7月成立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上述业务领域的拓展,发展情况良好。本次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我耀机器人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拟开展面向智能制造领域的供应链综合金融服务,预计有助于充分发挥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的产业资源,进一步拓宽哈工大机器人上海公司的业务范围。

  3、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提案中,提案1.00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0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9:00-17:00;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9:00-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计雪凡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8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11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加快企业发展,拓展行业新兴领域,经江苏 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关联方哈工雷神(嘉兴)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投资”)、湖南城陵矶临港新区开发投资有 限公司及宁波尊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设立哈工成长(岳阳)私 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在工 业机器人、高端智能装备、军民融合等领域寻找项目投资机会。其中雷神投资为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因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先生在哈工大机器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雷神投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及《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近日,公司接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宁波尊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合伙人信息的工商登记变更并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W924W

  名称:宁波尊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3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哈工雷神(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霄汉)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7日

  合伙期限:2016年0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尊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

  其中哈工雷神(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均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先生在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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