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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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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昊华能源 证券代码:601101 公告编号:2018-04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3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的通知,京能集团于2018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0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京能集团提交的《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和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本次国有企业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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