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熊小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意聘任蒋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6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玉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提名肖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廖智刚先生的辞任报告书,廖智刚先生因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廖智刚先生的辞任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廖智刚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廖智刚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568股(四舍五入后),参加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7,300股。廖智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此外,廖智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廖智刚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廖智刚先生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熊小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请蒋春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熊小兵先生和蒋春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熊小兵先生、蒋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蒋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蒋春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熊小兵先生及蒋春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请查看附件。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

  1、熊小兵先生的简历

  熊小兵,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应用会计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金融MBA,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经营管理中心总监,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商才智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合伙人,2018年7月,加入本公司财务中心,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熊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小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熊小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蒋春先生的简历及联系方式

  蒋春,男,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5年加入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蒋春先生参加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50,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蒋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春先生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办公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6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聂玉芬女士的辞任报告书,聂玉芬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位,辞职后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公司及监事会对聂玉芬女士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聂玉芬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的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前,聂玉芬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其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为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肖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肖艳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监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肖艳,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任深圳市海昊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海昊箱包袋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务主管,2008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商品企划部经理。

  肖艳女士通过公司股东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553股(四舍五入后),参加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36,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肖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6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提议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4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6%。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普通决议案

  2、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于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于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3日及2018年1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至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8年月日

  

  附件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5”,投票简称为“安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