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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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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10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11月16日,公司以E-Mail和电话方式向参会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配合和支持公司开拓智慧城市和医疗行业相关业务,公司在2018年拟采购海纳医信(北京)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医信”)的区域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及远程医疗平台的相关产品及服务,以及海纳医信向公司购买技术服务,应用在智慧城市项目、省卫计委的互联网+医疗项目和医院的信息化项目,预计金额将达到2500万元。

  海纳医信于2008年由数位留学美国的医学影像信息化专家归国创立,是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及远程医疗系统的研发、生产与服务提供商。截至2018年11月,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持有海纳医信35%的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11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受理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及11月14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亿阳信通关于公司房产被拍卖的公告》(公司编号:临2018-098)及《亿阳信通关于收到法院重新发布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的公告》(公司编号:临2018-102),主要披露内容为邵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2月3日10时-12月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39/10)拍卖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39层,房产权证号为浦2009000494的办公用房产,用于偿还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欠债务。

  日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海亿阳信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亿阳”)的通知,上海亿阳对于上述执行表示异议,并已诉至邵阳县人民法院,主要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法院终止执行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39层(产权证号:浦2009000494号)房产,撤销对该房产的拍卖并予以解封。

  2、请求法院确认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39层(产权证号:浦2009000494号)房产归上海亿阳所有。

  邵阳县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1月21日受理此案,并将于2019年1月7日开庭审理。

  该等异议执行之诉事项将对司法拍卖的结果产生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11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 涉案金额:1,068万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诉讼尚未审结,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近日收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皖0111民初12672号)、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因建设工程施工产生纠纷,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合肥交警支队”)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现已受理。

  二、本次诉讼的起诉理由:

  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中标合肥市政府采购“智能交通二期(第4包:指挥大厅升级改造等)”,并于2015年4月2日与合肥交警支队签署了《采购合同》。

  合肥交警支队认定公司技术能力不足,无法开发出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相应软件,以及后期怠于履行合同,并且对采购的部分设备进行了变更,不符合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

  据此,合肥交警支队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法院已受理。

  三、本次诉讼的请求:

  1、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2、判令公司赔偿合肥交警支队损失760万元(暂定,具体赔偿数额待委托鉴定后确定);

  3、判令公司支付违约金308万元;

  4、由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

  1、因该涉诉事项尚未判决,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已决定提起反诉,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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