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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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即2018年11月14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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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11月2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北信瑞丰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8年11月27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8年11月27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5)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6)根据《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
(8)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1-7297
(9)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证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富国大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京东金融-肯特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
(10)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