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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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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 梁文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长杨泽元先生、董事马国山先先、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徐德高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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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到期续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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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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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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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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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颜爱中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