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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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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投资”)出具的《关于不减持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华燃气投资持有公司2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7%,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将于2018年11月22日到期解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现将承诺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及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支持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港华燃气投资承诺: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港华燃气投资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215,000,000股),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港华燃气投资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减持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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