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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9日向全体董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2.0亿元,授信期限为1-3年。同意公司向授信银行提供抵押物,抵押物为公司位于药谷的土地及厂房,具体如下: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14,942.92平方米
厂房建筑面积:47,805.60平方米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银行签订本次授信相关合同,并办理本次授信抵押事项。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