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前期收到“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广发资管“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268号)。
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已获得全额认购,且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14日全部转入专项计划托管人开立的专项计划账户,专项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8年11月14日成立。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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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计划成立后,计划管理人广发资管将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