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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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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1楼第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古群,董事王安安、董事艾立宇、董事殷宝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远彬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艾燕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2、3为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甘露、刘渊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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