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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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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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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邵伯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汪浩林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殷健先生、财务总监张颖辉女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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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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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蒋成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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