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前,姚玮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33%。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计划在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实际进展情况如下:2018年8月20日至11月15日,姚玮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35,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数的0.04%;剩余35,000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未完成,占公司总股数的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股票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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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系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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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将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情形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姚玮先生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