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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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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9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

  3、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承诺,对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股份自愿锁定2年,即自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2年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3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0,5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1,58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42,160,000股。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42,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2018年6月29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42,160,000股增至105,4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十兄弟”或“本企业”),共计1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9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总数共计1名: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姜峰先生通过“十兄弟”间接持有公司0.19%的股份。根据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述:

  ■

  五、对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股份自愿追加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十兄弟”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追加已解禁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十兄弟”自愿锁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股份,锁定期为2年;即自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2年内,“十兄弟”不存在减持计划。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次持有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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