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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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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于2018年11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采用传签及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8年11月10日向各监事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1月13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七层703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月淼女士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莉莉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李莉莉女士简历

  李莉莉,女,出生于1977年6月,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西安电视台广告中心总经理助理、凤凰卫视欧洲台美洲台中国事务中心运营总监、清新环境品牌营销部经理。现任清新环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月淼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月淼女士因内部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及监事会对王月淼女士在担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王月淼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月淼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月淼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责。

  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李莉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李莉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李莉莉女士简历:

  李莉莉,女,出生于1977年6月,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西安电视台广告中心总经理助理、凤凰卫视欧洲台美洲台中国事务中心运营总监、清新环境品牌营销部经理。现任清新环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00时。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1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李其林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月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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