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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机场路常乐二段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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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守荣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杨茂良、苏静祎、吴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张金晓、聂勇、何捷、王键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等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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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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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经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春凤、顾卓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