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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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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8-078
债券代码:112204 债券简称:14好想债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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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5,069,5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62%)的股东杭州浩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浩红”)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133,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2%)。

  杭州越群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越群”)为杭州浩红的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8,958,0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4%),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87,4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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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杭州浩红及杭州越群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2016年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非公开发行之股份(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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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杭州浩红、杭州越群在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出具以下承诺:杭州浩红、杭州越群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满12个月后,分五期解除股份转让限制(以下简称“解禁”),解禁时间及解禁比例如下:

  (1)第一期解禁时间及解禁比例:解禁时间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以交易对方各自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完成发行并上市之日为准)起满12个月,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于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内前一年度的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第一期解禁时依据的是2016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以最后一个条件成就之日为准),杭州浩红和杭州越群当期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10%。

  (2)第二期解禁时间及解禁比例:解禁时间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且2017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以最后一个条件成就之日为准);杭州浩红和杭州越群当期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0%。

  (3)第三期解禁时间及解禁比例:解禁时间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2018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以最后一个条件成就之日为准);杭州浩红和杭州越群当期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0%。

  (4)第四期解禁时间及解禁比例:解禁时间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满48个月之日;杭州浩红和杭州越群当期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0%。

  (5)第五期解禁时间及解禁比例:解禁时间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满60个月之日;杭州浩红和杭州越群当期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0%。

  进行第一期至第三期解禁时,应待《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要实施业绩补偿,在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且业绩承诺方已履行完毕相关年度补偿义务后,予以解禁相关股份。如需实施股份补偿的,则当期解禁的股份合计数为:杭州浩红和杭州越群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解禁比例—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可解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

  进行第四期和第五期解禁时,可解禁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计算。

  本次拟减持计划未违反杭州浩红、杭州越群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杭州浩红、杭州越群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杭州浩红、杭州越群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杭州浩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杭州越群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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