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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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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苏宁易购 股票代码:002024 公告编号: 2018-139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发行公告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2017年11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28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苏宁01”,债券代码“112682”)发行规模20亿元,已于2018年4月20日完成发行。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苏宁02”,债券代码“112697”)发行规模17亿元,已于2018年5月10日完成发行。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8苏宁03”,债券代码“112721”)发行规模10亿元,已于2018年6月19日完成发行。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18苏宁04”,债券代码“112733”)发行规模12亿元,已于2018年7月18日完成发行。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简称“18苏宁05”,债券代码“112743”)发行规模16亿元,已于2018年8月14日完成发行。目前本次债券尚剩余25亿元发行额度。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六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

  2、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18苏宁06,债券代码:112799)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8苏宁07,债券代码:112800)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892.33亿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2.8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0.5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2,981.1万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250.4万元、70,441.4万元和421,251.6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仍然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会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5.60%,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90%-5.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1月15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1月16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其他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其他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6、发行人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2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7、经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名称由“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于2018年2月5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8年2月7日起,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苏宁云商”变更为“苏宁易购”。此外,发行人本期债券涉及到跨年更名事宜,本期债券更名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本期债券的名称修改亦不影响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效力。

  18、发行人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合并口径下资产总计18,904,278.2万元,负债合计9,981,01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23,264.5万元,营业总收入17,296,958.2万元,净利润558,517.2万元。具体情况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19、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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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3、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18苏宁06,债券代码:112799)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债券简称:18苏宁07,债券代码:112800)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并确定最终发行规模。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10、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11月16日。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

  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6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16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若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二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2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公司债拟于深交所上市。

  26、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76490188000582808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60%-5.6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90%-5.9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1月15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下载本公告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1月15日(T-1日)14:00-17:00之间,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 7779

  咨询电话:010-6083 738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11月16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11月16日(T日)的9:00-17:00、2018年11月19日(T+1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11月15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11月19日(T+1日)1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8年11月16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8年11月19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8苏宁06、07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王警

  联系电话:010-60833453

  传真:010-60833504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联系人:黄巍

  电话:025-84418888-888122/888480

  传真:025-84418888-2-888480

  (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薛瑛、赵维、周伟帆、董妍婷、刘懿、韩冰、乔梁、李中楠、景悍铭

  电话:010-60836701

  传真:010-6083350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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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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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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