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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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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董事长傅文昌先生《关于提议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基于目前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傅文昌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提议:

  1、由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2、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 元/股;

  3、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4、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国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建议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具体实施方式;

  5、请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同时,傅文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承诺: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提议时将投赞成票;傅文昌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回购事项如需股东大会审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提议时投赞成票。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回购股份的函件后,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对股份回购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分析,认为目前实施股份回购具有可行性。鉴于此,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制定回购预案,并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上述回购事宜需要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因此上述回购事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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