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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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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11月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5:00 至2018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李鑫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9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537%。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9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5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1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78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3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00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978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3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005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张晓剑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79号《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关注函》的回复工作。但由于《关注函》中的部分事项需要向相关各方进行核实,同时中介机构需要履行相关核查程序及内部审批流程。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11月7日前完成回复报送及信息披露。为做好回复工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与各方沟通、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预计最晚于2018年11月12日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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