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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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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建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金额:人民币4,308.8308万元。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08.8308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1,884.51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2月23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

  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01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延红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浦建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3月2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自2018年1月1日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建集团”)将参与关联方的公开招标项目金额约300,000万元,该类项目的招投标结果可能导致关联交易,因此预计浦建集团通过参与公开招标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预计可能参与其项目公开招标的关联企业包括常熟浦发第二热电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心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鉴韵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合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具体招标项目、招标金额、中标方由招标方最终确定,相关预计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经参与公开招标,浦建集团中标滨江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公园主体4标段项目,该工程发包人为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浦发生态”),中标价为人民币4,308.8308万元。

  近日,浦建集团与浦发生态就上述工程项目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08.8308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浦发生态发生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08.8308万元;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1,884.51万元;合计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浦发生态为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浦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发生态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700号3幢131室

  法定代表人:陶潘才

  经营范围:对生态环保工程的投资、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市政工程,以上相关业务的维护、管理、营运和咨询,树木、苗木的种植和养护。

  2018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工程名称为滨江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公园主体4标段,工程地点为浦东新区高桥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沪发改环资[2011]048号。

  (二)定价原则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按照国家、上海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现行文件和规定,根据承包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竞争报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 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滨江森林公园二期工程公园主体4标段

  (三)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所显示的桥梁、室外照明、室外弱电、室外部分电缆、室外排水提升泵等

  (四)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4,308.8308万元

  (五)付款方式:自工程开工起,经验工计价后累计完成的投资额超过合同价款的12.5%时,开始按完成投资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或发包人审定金额的85%;工程审计结束且项目投资方清算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保留审计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

  (六)工期安排: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47天。

  (七)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对象,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2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1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总价:人民币971,880,000元

  ●合同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

  2018年9月11日,公司发布《浦东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披露公司子公司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工程公司”)中标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1标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8-043”的临时公告)。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署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1标、4标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浦兴工程公司与发包人签署有关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8-046”的临时公告)。

  近日,浦兴工程公司与发包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建管公司”)签署了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1标

  2、工程地点:浦东新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沪浦发改城【2017】356号

  4、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以及绿化、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长李树逊先生于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浦东建管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导致浦东建管公司与浦兴工程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1标项目系浦兴工程公司参与浦东建管公司公开招标中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可申请免于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发包人名称: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浦兴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971,880,000元。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供相应担保后由发包人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0%支付。自工程开工起,经验工计价后累计完成的投资额超过合同价款的12.5%时,开始按完成投资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或发包人审定金额的90%,工程审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五)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建设期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存在一定的项目建设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3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4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总价:人民币800,999,173元

  ●合同生效:自合同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

  2018年9月11日,公司发布《浦东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披露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中标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4标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8-043”的临时公告)。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署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1标、4标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浦建集团与发包人签署有关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8-046”的临时公告)。

  近日,浦建集团与发包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建管公司”)签署了上述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4标

  2、工程地点:浦东新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沪浦发改城【2017】356号

  4、工程内容:道路、桥梁、照明、雨污水排管、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长李树逊先生于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浦东建管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导致浦东建管公司与浦建集团构成关联关系。因龙东大道(罗山路-G1501)改建工程4标项目系浦建集团参与浦东建管公司公开招标中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可申请免于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发包人名称: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800,999,173元。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预付款在承包人提供相应担保后由发包人按施工合同价款的10%支付。自工程开工起,经验工计价后累计完成的投资额超过合同价款的12.5%时,开始按完成投资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或发包人审定金额的90%,工程审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五)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履行对项目建设期会计年度的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存在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存在一定的项目建设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子公司中标多项重大工程项目,中标金额总计为人民币89,904.88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拟自2018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适时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3,747,000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发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46,344,1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3896%,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0,985,2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2%,浦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浦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87,329,3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13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利益;

  (二)拟增持股份种类:A股;

  (三)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浦发集团拟以自身名义适时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47,000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8日起6个月内; 

  (五)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浦发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等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

  浦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浦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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