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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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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点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修改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显创投资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下午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山峰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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