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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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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8 证券简称:中体产业 公告编号:2018-5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王卫东董事长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薛万河、刘君、段越清、独立董事权忠光、温小杰、王慧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吕国光、严峻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许宁宁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彭立业、杨力、王鹏,财务总监顾兴全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执行〈体育总局党组管理干部在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薪酬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1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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