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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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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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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公司已获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为公司客户陕西省丹凤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丹凤县中医院”)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 买方信贷金额,并由公司为该买方信贷金额提供担保及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于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客户丹凤县中医院向宁波银行申请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  买方信贷用于支付该医院与公司及其公司子公司签署的《陕西省丹凤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中的医院迁建项目支出,公司为该买方信贷金额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为丹凤县中医院向宁波银行申请的买方信贷金额及公司对该项目提供的担保已包含在公司已获批向宁波银行申请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及公司为该买方信贷授信额度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的担保额度内,该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不增加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和《公司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等相关公告。

  2、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丹凤县中医医院

  注册地址:丹凤县广场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李仓本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

  主营业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法规政策,以中医为主,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中医药、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

  丹凤县中医医院成立于1988年,是一所集中医药、医、教、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担负着全县30万人口和周边毗邻地区部分群众的医疗保健及急诊抢救任务,是丹凤县医保、合疗首批定点医院,是西安急救中心会员单位,是丹凤境内唯一合法的院前“120”急救医疗机构。目前,拥有职工255左右人,床位260张,内设急诊科、中风科心病科等科室17个。截止2018年6月30日,丹凤县中医院资产总额为22,779.74万元,负债总额为15,660.16万元,净资产为7,119.59万元,资产负债率68.75%。

  丹凤县中医医院为事业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主要担保条款

  (一)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

  (二)担保期限: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三)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方式:1、由公司存入贷款缴存15%的保证金,并由公司提供人民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最高额责任保证担保;2、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215,095.71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90%、95.54%;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74,149.61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0%、32.94%;无逾期担保。其中:(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29,0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93%、57.30%;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2,238.32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44%、27.64。(2)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6,095.71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97%、38.24%;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911.2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6%、5.29%。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56,115.71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22%、69.34%;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担保)为33,603.89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0%、14.93%。

  五、董事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五)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六)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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