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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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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

  3.1.2利润表项目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冯青青女士于2017年4月20日出具承诺,承诺在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后的60个月内,不减持其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2018年9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冯青青女士变更为李瑞金女士。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梦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2)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计划于2017年9月8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8,848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后增持期间因受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出售子公司股权及半年度定期报告编制敏感期等因素的影响,履行期限延期至2018年9月6日。期满公司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95.94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1%,未达增持计划规定数量。

  (3)2018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李瑞金女士将承接冯青青女士关于不转让控制权承诺。在冯青青女士原作出的承诺期限内,船山文化不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同时,李瑞金女士或其一致行动人、船山文化将继续完成船山文化原增持计划中剩余需增持的股份数。李瑞金女士在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公司目前业务方向的计划,将保持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73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辞职及增补董事、监事、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

  近日,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总经理提交至公司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张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林国宽先生、冯培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董事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程登科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王益群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上述董事、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此,上述董事、监事的辞职将在新任董事、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上述董事、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杨政先生、李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宋志刚先生、陈锡龙先生、张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锡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陈锡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贺建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并将上述增补董、监事事宜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还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增补职工监事,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监事会将由2名职工监事和1名非职工监事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完成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职工代表大会完成选举职工监事后,及时召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以及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等。

  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上述董事、监事、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74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增补杨政先生、李克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报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任职资料证明等文件,本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船山文化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增补宋志刚先生、陈锡龙先生、张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报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陈锡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陈锡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总经理聘任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陈锡龙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陈锡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总经理辞职及增补董事、监事、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政先生:男,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西安欧亚学院副校长、华西村、梦舟股份(鑫科材料)、神剑股份、苏大维格、凯伦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审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康缘药业、建科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李克明先生: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社长,现任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附件二: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志刚先生:男,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梦舟股份(鑫科材料)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现任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陈锡龙先生: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芜湖市化工轻工总公司业务部经理,芜湖鑫瑞贸易公司副经理,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供应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电线电缆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张龙先生:男,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75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登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针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增补贺建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一),报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贺建虎先生:男,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总经理助理、梦舟股份(鑫科材料)监事会主席,现任飞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76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6、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此外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77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1、3.02、4.01、4.02、4.03、5.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晏玲玲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  真:0553-584732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3号

  邮  编:24100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0255                                             公司简称:梦舟股份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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