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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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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许立荣、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王海民、总会计师张铭文及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徐宏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期内本集团完成对东方海外国际的要约收购,自2018年7月1日起,将东方海外国际纳入本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截至报告期末,中远通过其所属公司持有 87,635,000 股 H 股,占公司已发行 H 股的 3.40%,

  该数额包含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股总数中。中远及其所属公司合并持有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共计 45.47%。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货币资金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货币资金余额350.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9.84亿元,增幅34.43%。剔除东方海外国际2018年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下降6.7%。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27.66亿元,为东方海外国际2018年9月末持有的以交易为目的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余额。

  3、 衍生金融工具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余额0.12亿元,为东方海外国际燃油期货合约2018年9月末价值余额。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104.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56亿元,增幅60.91%。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7.73%。

  5、 预付账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预付账款余额27.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8亿元,增幅64.65%。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7.74%。

  6、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余额23.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1亿元,增幅61.2%。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6.32%。

  7、存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存货余额39.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7亿元,增幅68.12%。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32.05%。这主要由于2018年9月末与上年末相比燃油单价上升,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自营船舶规模有所增加,库存燃油金额因此比上年末有所增加。

  8、合同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合同资产余额2.10亿元,上年末为0。这是由于本集团从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将原在应收账款列报的符合合同资产定义的预估应收客户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列报。

  9、持有待售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持有待售资产余额47.28亿元,为东方海外国际承诺出售长滩货柜码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长滩码头相关资产从资产负债表其他相关资产项目转至此项目列报。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12.88亿元,为东方海外国际预付集装箱建造款以及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11、债权投资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债权投资余额12.73亿元,为东方海外国际长期持有债券余额。

  12、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余额为0,上年末为23.67亿元。这是由于本集团从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将原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列报的金融资产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22.96亿元,上年末为0。这是由于本集团从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将原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列报的金融资产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余额23.17亿元,其中:东方海外国际2018年9月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21.28亿元。

  15、固定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固定资产余额1053.2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62.07亿元,剔除收购东方海外国际的影响,比上年末增长31.82%。其中:本期15艘在建船舶结转固定资产共计131.29亿元。

  16、无形资产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无形资产余额79.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83亿元,其中:由于收购东方海外国际增加无形资产34.01亿元。

  17、商誉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商誉余额59.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71亿元,其中:由于收购东方海外国际增加商誉50.40亿元。

  18、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余额0.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42亿元,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7.65%。

  19、短期借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短期借款余额462.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2.64亿元。其中:为收购东方海外国际增加贷款44.51亿美元,折算人民币306.20亿元。

  2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230.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6.25亿元,增幅40.31%。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5.54%。

  21、预收款项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预收款项余额0.2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55亿元,降幅90.73%。这主要由于本集团从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将原在预收款项列报的,符合合同负债定义的预收客户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报。

  22、合同负债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合同负债余额5.18亿元,上年末余额为0。这主要由于本集团从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将原在预收账款列报的,符合合同负债定义的预收客户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报。

  23、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其他应付款余额65.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70亿元,增幅53.30%。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9.69%。其中:由于截至9月末,已按进度预提但尚未到协议支付日期的相关中期票据、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比上年末增加4.63亿元,已宣告尚未发放给少数股东的股利比上年末增加2.45亿元。

  24、持有待售负债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持有待售负债余额11.17亿元,上年末为0。东方海外承诺出售长滩货柜码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长滩码头相关负债从资产负债表其他相关负债项目转至此项目列报。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157.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1.70亿元,增幅83.12%。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36.5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与上年末比有所增加。

  26、长期借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长期借款余额440.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63亿元,增幅46.49%。剔除东方海外国际9月末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4.95%。

  27、长期应付款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长期应付款余额155.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07亿元。其中:东方海外国际2018年9月末应付船舶、集装箱融资租赁款151.16亿元。

  28、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28.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4亿元。其中:因收购东方海外国际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15亿元。

  29、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净亏损8.82亿元,上年末为净亏损15.51亿元。2018年9月末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与上年末相比公允价值净减少,使得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18亿元。另外,主要受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8.13亿元。

  30、少数股东权益

  截至2018年9月末,本集团少数股东权益余额326.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15亿元。其中:因本期收购东方海外国际,交割时点增加少数股东权益85.63亿元。

  损益表项目:

  1、 营业总收入

  2018年1-9月本集团营业收入821.30亿元,同比增加145.31亿元,增幅21.50%。其中:集装箱航运及相关业务收入780.77亿元,同比增加130.04亿元,增幅19.98%。不考虑本期收购东方海外国际的影响,本集团 2018年1-9月集装箱航运及相关业务收入662亿元,同比增加11.27亿元,增幅1.73%。 码头及相关业务收入49.54亿元,同比增加19.76亿元,增幅66.36%。不考虑上年4季度收购NOATUM码头和泽布吕赫码头的影响,码头及相关业务收入34.38亿元,同比增加4.60亿元,增幅15.45%。

  2、营业成本

  2018年1-9月本集团营业成本761.21亿元,同比增加143.47亿元,增幅23.22%。其中:集装箱航运及相关业务成本736.44亿元,同比增加133.01亿元,增幅22.04%。不考虑本期收购东方海外国际的影响,本集团 2018年1-9月集装箱航运及相关业务成本632.35亿元,同比增加28.92亿元,增幅4.79%。码头及相关业务成本33.64亿元,同比增加14.81亿元,增幅78.69%。不考虑上年4季度收购NOATUM码头和泽布吕赫码头的影响,码头及相关业务成本同比增加2.45亿元,增幅13%。

  3、管理费用

  2018年1-9月本集团管理费用42.39亿元,同比增加10.43亿元,增幅32.64%。不考虑收购东方海外国际、NOATUM和泽布吕赫码头的影响,管理费用同比增加0.17亿元。

  4、财务费用

  2018年1-9月本集团财务费用19.47亿元,同比增加6.37亿元,增幅48.68%。其中:利息支出

  23.04亿元,同比增加8.44亿元。这主要由于本期美元贷款利率同比上升,平均贷款余额同比有所增加。利息收入3.42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 汇兑净收益1.3亿元,上年同期为汇兑净损失1.07亿元。

  5、其他收益

  2018年1-9月本集团其他收益2.58亿元,同比增加2.28亿元。这是由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有所增加。

  6、投资收益

  2018年1-9月本集团投资收益16.21亿元,同比减少17.73亿元。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中远海运港口所属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出售青岛前湾码头20%股权并追加现金的方式,增持青岛港国际16.82%的股权,因此产生一次性收益21.50亿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额

  2018年1-9月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85.66亿元,增幅33.28%。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018年1-9月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4.74亿元,同比减少7.31亿元。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018年1-9月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37.05亿元,同比增加现金净流出230.22亿元。包含要约收购东方海外国际现金净流出、建造集装箱船舶及购买集装箱支出等现金净流出。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018年1-9月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368.48亿元,同比增加311.77亿元。其中:收购东方海外国际借款现金净流入306.2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通过境外全资下属公司Faulkner Global与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Limited(以下简称“上港BVI”)联合向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16,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购买其持有的已发行的标的公司股份的现金收购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为附条件的自愿性全面现金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每股78.67港元。本次要约收购已经2017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8月7日,Faulkner Global与上港BVI已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相关对价的支付。至此,公司本次要约收购已经完成交割。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Faulkner Global持有东方海外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的75%。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从船队规模上公司将升至全球第三大集装箱班轮公司,更加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所属中远海运集运、中远海运港口、东方海外国际在业务运营上将产生很强的协同效应,集装箱运输业务方面,公司能以更充足的全球资源、更为合理的运营网络搭建、更为全面的地理覆盖、更为灵活的全球运力调控,更好的向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集装箱运输服务;同时,在码头业务方面,公司能以更大规模的船队力量推进码头业务的成长和全球化布局,实现集装箱运输线路与码头布局的战略呼应,有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要约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包括中国远洋海运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43,254,870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支付已在建集装箱船舶所需造船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8年6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情请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7年10月30日、12月15日、12月18日、12月29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3月5日、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8月20日及2018年9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5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和10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并择机发行,并向任一董事作了相关授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即将于今年11月29日到期的7年期40亿元中期票据。

  详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18年7月13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及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中远海控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作了修订;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已于天津市自由贸易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手续。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6月8日、10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中远海控的经营范围作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8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8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许立荣先生担任中远海控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候选人,并将《中远海控关于选举许立荣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之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马建华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自愿辞去在公司所担任的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

  (2)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控高管调整之议案,接受马建华先生、邱晋广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邓黄君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批准陈翔女士、姚尔欣先生、朱建东先生、伍绍裘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张铭文先生担任总会计师,萧启豪先生、陈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2018年8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先后通过决议,分别批准许立荣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3.5 业务板块运营数据

  集装箱航运业务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的第三季度,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的货运量为6,733,276标准箱,较去年同期增加43.80 %;前三季度集装箱航线货运量累计为16,022,781标准箱,较去年同期增加22.41%。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本集团经营船队包括498艘集装箱船舶,运力达2,796,702  标准箱。同时,持有13艘集装箱船舶订单,合计233,850标准箱。

  本集团货运量(标准箱)

  ■

  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货运量(标准箱)

  ■

  本集团航线收入(人民币千元)

  ■

  其中:本集团所属中远海运集运航线收入(人民币千元)

  ■

  备注:

  2018年3季报之前,本集团按重箱量口径披露完成货运量,东方海外国际按提单箱量口径披露完成货运量。因东方海外国际从2018年7月1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3季报,本集团对外披露完成货运量包含东方海外国际2018年7-9月完成的箱量。为统一对外披露货运量口径,本集团决定从2018年3季报起调整为按提单箱量口径披露货运量完成情况,比较期间的货运量披露口径同步调整。

  码头业务

  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的第三季度,本集团集装箱码头业务总吞吐量为30,811,695标准箱,较去年同季上升11.05%。前三季度码头业务总吞吐量为87,518,295标准箱,较去年同期上升20.59%。

  ■

  备注:

  2017年5月中远海运港口所属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出售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并追加现金的方式,增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6.82%的股权。2017年3季报披露时,2017年1-9月和上年同期(2016年1-9月)总吞吐量、参股码头吞吐量均剔除了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吞吐量。本次2018年3季报披露上年同期(2017年1-9月)总吞吐量、参股码头吞吐量未剔除本集团增持青岛港国际有限公司股权后,青岛港国际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月完成的吞吐量。

  ■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18-075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接纳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季报全文及摘要同步披露。

  2、审议通过中远海控2019年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计划之议案。

  3、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订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并申请2019年度关联交易上限之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立荣、黄小文、王海民、张为、冯波鸣、张炜、陈冬均已回避表决。

  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审议批准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之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立荣、黄小文、王海民、张为、冯波鸣、张炜、陈冬均已回避表决。

  5、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之议案

  详见《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18-077。上述第4、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6、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定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审议上述第4、5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将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的上述股东大会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航运与码头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航运与码头服务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临2018-076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接纳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中远海控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之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之议案。

  上述第2、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2018-077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18年12月17日届满。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5 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18年12月17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18-07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78号远洋大厦6楼多功能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海民先生现场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形式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冯波鸣董事,周忠惠、张松声独立董事均因另有公务及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满、郭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1919                                             公司简称:中远海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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