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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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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德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8月3日,本公司九届14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山亚南方股权重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水泥持有南方尖峰35%股权,金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南方”)持有南方尖峰 65%股权;南方尖峰持有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亚南方”)的100%股权。为了压减企业层级、提高运营效率,拟对山亚南方进行股权重组,南方尖峰将所持有的山亚南方100%股权上移,分别转让给尖峰水泥与金华南方两个股东,尖峰水泥与金华南方按所占南方尖峰的股权比例受让山亚南方股权,其中:尖峰水泥拟出资62,099,765元受让山亚南方的35%股权;金华南方拟出资115,328,135元受让山亚南方的65%股权。股权重组完成后,山亚南方的股权层级将上移,重组前后本公司所持该股权的整体权益没有变化。详见2017年8月3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7-019《关于山亚南方股权重组的关联交易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因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提条件尚未达到,该股权重组事项尚未实施。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所持的该股权的整体权益。

  2.2018年8月3日,公司十届5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尖峰药业对上海北卡增资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药业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自然人吴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对上海北卡进行增资,其他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上述事项详见2018年8月4日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22《十届5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临2018-025《关于子公司尖峰药业对上海北卡增资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完成,上海北卡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北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755.55万元增加至2275.93万元,其中尖峰药业占61.48%。

  3. 2018年8月3日,公司十届5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北卡收购安徽众望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2062万元,收购安徽众望制药有限公司的全部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安徽众望将成为上海北卡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详见2018年8月4日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22《十届5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临2018-023《关于子公司上海北卡收购安徽众望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股权收购事宜已经完成,安徽众望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上海北卡的全资子公司。

  4. 2018年8月3日,公司十届5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尖峰药业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尖峰药业投资建设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上述事项详见2018年8月4日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22《十届5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临2018-024《关于尖峰药业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的土地指标已经落实,主体工艺设备选型基本完成,工艺设计正在进行中。

  5.2017年2月29日,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拟以增资和股权转让的方式,分期对北京慧宝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其中:第一期出资8,000万元,以每股4元的价格对慧宝源生物增资2,000万股;第二期出资8,600万元,以每股4.30元的价格对慧宝源生物增资2,000万股,另出资3,010万元以每股4.30元的价格受让桂林商源出让的慧宝源生物股权700万股;第三、第四期各对慧宝源生物增资1,400万股,增资价格以届时各方共同认可并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截止报告期末,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第一期出资,占北京慧宝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9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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