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少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廷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惠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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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8-6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于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由卢少辉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本次会议做出以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63,2018-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以下对外担保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65)。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66)。上述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67)。上述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3:0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项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8-6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审议通过《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8-6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期对外担保议案。遵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议案内容合并披露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或申请授信额度与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33,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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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二年。
对外担保原因:华信实业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企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公司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3、公司为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胶州市支行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三年。
对外担保原因:由于公司还持有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考虑到该公司业务的延续性,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持有权益实现最大化,风险也在可控范围之内。
4、担保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君竹路电子小区1#楼二层(自贸实验区内),法定代表人程必泓。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7,449.64万元,净资产13,397.40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967.41万元,利润总额 1,669.6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6,469.40万元,净资产18,066.68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259.44万元,利润总额4,669.28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2、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会务策划接待、票务预订、汽车租赁、野外婚纱拍摄;中西餐类制售、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游泳场所、康体健身服务。法定代表人:谢建峰。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1,499.79万元,净资产26,608.72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30.37万元,利润总额7,351.35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0,202.48万元,净资产28,126.66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01.82万元,利润总额2,316.12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3、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28(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蔡钦铭。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921.97万元,净资产8,944.98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208.50万元,利润总额1,167.63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9,379.72万元,净资产9,463.82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657.96万元,利润总额610.30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陈健,30%;廖星华,8.3%;魏梅霜,3.8%;宋建琛,1%;陈偲蔚,0.95%;魏偲辰,0.95%,合计100%。
公司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股东(陈健、廖星华)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4、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及转口贸易;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沥青、润滑油、工业用重油、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石板材、饲料、土特产品的批发;鱼粉、粮油制品、植物油的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音响、舞台灯光销售和安装。法定代表人:何锋。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377.72万元,净资产11,889.03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010.56万元,利润总额2,622.26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 36,314.95万元,净资产12,667.89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807.48万元,利润总额 1038.49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鑫博鸿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华信实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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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主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贸易业务,注册地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产业基地长江路西侧,法定代表人陈锋光。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5,845.13万元,净资产19,970.28万元;2017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98万元,利润总额-3,531.7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 151,520.58万元,净资产15,923.22万元;2018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 0万元,利润总额 -3,894.57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铭俊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5%的森城鑫公司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同时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森城鑫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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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以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为主,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控股子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均提供与权益比例相同的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控股子公司为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参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其控股股东为该事项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参股子公司为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它们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796.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70,904.00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5,4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余额为301,100.00万元,占2017年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237.03%。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8-6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因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棚户区改造的需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问题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175号)文件规定,拟收回了棚改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持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长沙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三期)项目范围内,即6号地块,占地面积9,843.21平方米,本次被征收有效用地面积4,394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11,401,800.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议案》,并同意长沙三兆与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相关协议。
2、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该单位负责天心区政府主管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职能单位。
三、交易标的情况
被收回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长沙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三期)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长国用(2001)字第006515号,土地面积9,834.21平方米。本次征收范围收回其中有效用地面积4,394平方米,其产权所有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长沙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南天力置业和长沙三兆实业两宗地价款的测算结果》显示:该地块出让金额为1,140.18万元。
四、补偿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人民币¥11,401,800元。
2、付款方式: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即从本协议签订后向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乙方将本条第1款约定的全部资料(原件)移交甲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总金额的80%支付给乙方,待办理相应地块分割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20%的补偿款项。
3、如在本协议签订并完成市征收备案之日起叁个月内仍未完成6号地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分割手续或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付清补偿总金额的,乙方均有权宣告解除本协议。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主要是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棚改项目需要,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根据会计、税法及相关规定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增加归属母公司损益约650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8-6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实业”或“乙方”)拟以自有资金4300.00万元对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置业”、“标的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三木实业持有标的公司43%股权。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上海瀚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恺”或“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FJL40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C室2916
法定代表人:陆婷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1月2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从事环保科技、建筑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福建旺佳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佳信投资”或“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31YYG97Y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小桥街大都市商业城A座13#店
法定代表人:翁爱国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8月08日
经营范围:对商业、食品业、农业、林业、酒店业、制造业、教育业、采矿业、水产业、养殖业、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酒、五金产品、建材批发、代购代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瀚恺、旺佳信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上海瀚恺、旺佳信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MA31PJWJ0E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69号
法定代表人:吕翼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8)审字A-115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均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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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的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情况
(1)增资前的股权情况
■
(2)增资后的股权情况
■
4、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块名称:2018-J-01地块;
(2)项目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项目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4)项目地块四至:北侧为海瑞路、南侧为小鸠村、西侧为小鸠村、东侧为朱熹路;
(5)项目地块面积:规划用地面积34354.36㎡,其中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2699.11㎡,道路、广场、绿地面积1655.24㎡,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6)项目地块成交总价9600万元,甲方已于2018年5月10日与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项目地块受让人于2018年6月8日前缴交第一期土地出让金4800万元,于2018年7月8日缴交第二期土地出让金4800万元,以上资金由甲方先行支付。
四、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对项目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合作开发项目地块。在项目公司取得项目地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后,甲、乙、丙方三方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入股项目公司共同经营管理。
2、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对项目公司增资1200万元以取得项目公司42%的股权、乙方对项目公司增资4300万元以获得项目公司43%的股权,丙方对项目公司增资1500万元以获得项目公司15%的股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10000万元。
3、项目公司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由股东授权代表(各股东委派1名授权代表)出席。
4、项目公司设董事会,成员共5人,甲方委派1人,乙方委派3人,丙方委派1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由乙方委派。
5、项目公司设监事1名,由乙方委派,监事任期三年,任期结束后,由乙方委派监事的原则不变。
6、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选聘委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7、项目公司的资金筹措
(1)除注册资本金外,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项目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丙三方应全力配合项目融资工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金优先考虑开发贷款及外部融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时,三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以满足对外融资需要。若项目公司为获取贷款或外部融资,需要股东提供担保的,各方股东应按照实际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各方明确不提供超过持股比例的担保。
(2)若项目公司不能获取外部融资或经营开发过程中有资金需求的,由各方股东根据股权比例在同等时间进行股东投入,提供资金便利。项目公司董事会确定股东投入资金金额后,由项目公司向股东发出付款通知书,股东应当在项目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后7日内将应付款项汇付至项目公司账户。
8、项目公司实行资金封闭运作管理,项目进入销售回款期后,在满足未来三个月项目正常开发及项目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要的资金之外的余额部分,无特别约定外经董事会决议,各方可按实际持股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调用。
9、项目公司有盈余收益的,经项目公司董事会决议,项目公司应按本协议及适用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可分配权益分配,该权益分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股东减资等方式。前述权益分配均应按照甲方、乙方和丙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及项目公司实际损益情况同时进行权益分配。
10、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违约金及其他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后,全资子公司三木实业将持有新纪元置业43%股权,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等有关规定,三木实业能够实质控制新纪元置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故我司拟将新纪元置业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竞争力。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对2018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2、《南平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8-6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刊登于2018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编号为2018-61、2018-65、2018-66、2018-67;议案全部内容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查到相关内容。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代表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林艺圃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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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