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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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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中山金控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2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中山金控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不表示本次转让成功,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双方确认,本次转让意向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3、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 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意向协议》签署概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赵国栋先生通知,赵国栋先生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旗下企业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金控”)于近日签署了《意向协议》,赵国栋先生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或联合其他意向方(以下统称“转让方”)向中山金控或中山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以下统称“收购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并双方确认,本次转让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转让方通过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将优先用于解决公司全资孙公司平潭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钱包网金(平潭)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钱包金融”平台(网址为:www.qb-jr.com,手机端APP名称为“钱包金融”)所涉及的兑付问题及乙方其他有关债务。双方对前述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转让”)达成了初步意向。

  二、交易双方相关情况

  (一)收购方

  本次转让的收购方为中山金控或中山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

  公司名称: 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519276257

  公司住所:中山市中山五路2号尚峰紫马奔腾6座第十二层B区(住所申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念荣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0日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与管理、创业投资及投资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

  (二)转让方

  本次转让的转让方为赵国栋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或联合其他意向方。

  赵国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马电器316,944,509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29.24%,其中赵国栋本人持有奥马电器182,029,912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6.79%,赵国栋先生控制的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奥马电器134,914,597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2.44%。赵国栋先生为奥马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目前,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182,029,912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100.00%;同时赵国栋先生持有的公司171,767,993股股票已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94.36%。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所持公司134,914,584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100.00%。赵国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相关债务以解除上述权利限制或通过承债式转让等方式转让所持股份或对应权益。

  三、《意向协议》内容

  甲方(收购方):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赵国栋

  鉴于:

  1、截至本意向协议签署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316,944,509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29.24%,其中乙方本人持有奥马电器182,029,912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6.79%,乙方控制的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众金”)持有奥马电器134,914,597股股票,占奥马电器总股本的12.44%。乙方为奥马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以下统称“收购方”)有意向乙方或其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意向方(以下统称“转让方”)收购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乙方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或联合其他意向方向收购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甲乙双方对前述奥马电器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转让”)达成了初步意向。

  为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意向,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本次转让意向方案

  收购方有意向转让方收购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转让方有意向收购方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本次转让的具体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奥马电器股票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由双方后续另行协商确定。具体的合作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而或对应权益的转让价款、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待继续洽谈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双方确认,本次转让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双方一致确定,待后续双方确定本次转让具体交易方案后,收购方应依据届时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将本次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同意收购方对乙方或融通众金届时用于收款的银行账户进行监管。

  乙方确认,乙方及融通众金通过本次转让所获得的交易价款将优先用于解决平潭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钱包金融”平台(网址为:www.qb-jr.com,手机端APP名称为“钱包金融”)所涉及的兑付问题及乙方其他有关债务。

  第二条 陈述与保证

  2.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意向协议的义务。

  2、甲方积极与乙方推进本次转让事宜。

  2.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意向协议的义务。

  2、乙方保证,截至本意向协议签署日,乙方及融通众金对其各自所持有的奥马电器股票拥有完整的所有权,除已披露的质押外,乙方及融通众金所持有的奥马电器股票上并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亦未设置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3、待双方确定本次转让具体方案后,乙方保证依据具体交易方案协助奥马电器、甲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项事项,并依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保密

  3.1任何一方只能为实现本意向协议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根据本意向协议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及本意向协议之内容,除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公开披露或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外,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与本意向协议有关的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3.2双方同意对有关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承诺非经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不向任何第三人(但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除外)透露或传达。

  第四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4.1本意向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4.2如因履行本意向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中山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5.1本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对于本次转让事宜作出的初步意向,不表示本次转让成功,本次转让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5.2本意向协议的任何变更若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署,则无效且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3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意向协议任何条款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以下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1、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各方的初步意向性安排,不表示本次转让成功,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双方确认,本次转让意向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内容为准。

  3、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 商一致,本次交易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8-12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马电器,证券代码:002668)自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涉及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的各项工作。目前,赵国栋先生已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旗下企业中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金控”)签署《意向协议》,赵国栋先生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或联合其他意向方向中山金控或中山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并双方确认,本次转让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商讨及着手开展尽调等相关工作,尚未确定具体方案。除此以外,赵国栋先生目前亦在积极寻求其他意向方参与有关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本次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2018-057、059、061、065、066、074、075、078、082、084、087、095、100、102、104、106、110)。因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最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拟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出让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120、123)。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赵国栋先生已与中山金控签署《意向协议》,赵国栋先生有意自行或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或联合其他意向方向中山金控或中山金控指定的第三方或前述二者的联合转让奥马电器5%以上股份或对应权益。并双方确认,本次转让可能导致奥马电器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中山金控签署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目前各方正在积极商讨及着手开展尽调等相关工作,尚未确定具体方案。除此以外,赵国栋先生目前亦在积极寻求其他意向方参与有关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马电器,证券代码:002668)自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涉及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的各项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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