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466                                              公司简称:风语筑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华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18-072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晖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哈长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1月20日下午14:30召开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18-073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宇慈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实施“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及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18-074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宋华国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职务后宋华国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宋华国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李晖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哈长虹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简历附件:

  哈长虹,女,1978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天津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浙江大学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至2017年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曾任上海分所审计一部副主任、总所培训部副主任、上海分所所长助理、浙江分所所长;2017年至2018年就职于上海枫吉贸易有限公司,曾任副总裁、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18-075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

  ● 终止募集资金投向金额:11,269.03万元。

  ●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596,1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50,55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年10 月 16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第 176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项目原计划投资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5,628.4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1,269.03万元,用于三维城市展示技术及地理信息化产品的研究开发。

  (二)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评估了宏观经济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未对本项目进行投入。截至2018年10月29日,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累计使用0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1,269.03万元(不包含利息)。

  (三)终止原因

  三维城市展示技术及地理信息化产品的研发,是对公司城市数字沙盘展示项目的升级,该研发项目的应用能够提高公司城市馆类项目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展示项目的建设能力。但在具体项目执行中,由于城市地理信息技术全国性统一平台的形成晚于预期,在全国尚未打通平台壁垒,如果在此基础上加大技术投入,技术难度及成本较高,导致耗时太长,短期内难以形成自身技术优势,不利于与市场上已经成熟的部分产品竞争。同时,近年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现有产品及技术更新积累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市场需求,导致项目按原计划实施难度加大,意义降低,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投资回报不确定的风险。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若公司未来根据市场环境、客户需要等情况适时进行三维城市展示技术及地理信息化产品的研发应用,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

  由于市场环境和客户需要发生变化,拟终止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确定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终止该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在防范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障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及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决定。公司此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终止实施“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及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及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在筹划确定新的募集资金用途后,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18-076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191,19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0日

  至2018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代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回复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包含上海地区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8年11月15日,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18年11月15日前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7:30。

  (四)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193号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