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大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兰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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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7月16日, 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77.8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公告请详见2018年7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7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实际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77.8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内容请详见2018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8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51,730股限制性股票,内容请详见2018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5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48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公告请详见2018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4日发出通知,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9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日期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