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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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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 10月 25日在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33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禾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10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10月 25日在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33号楼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金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冯宇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冯宇先生及王丽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贺洪强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徐思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贺洪强先生、徐思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都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贺洪强先生、徐思敏女士辞去相关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贺洪强先生、徐思敏女士在担任公司董秘(证代)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贺洪强先生、徐思敏女士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冯宇先生与王丽娜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冯宇先生、王丽娜女士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冯宇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1-61065381

  传真:0571-63755239

  电子邮箱:icoco8891@126.com

  王丽娜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71-61065381

  传真:0571-63755239

  电子邮箱:yinuo418@126.com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冯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注册会计师、能源管理师、保荐人代表资格,证券从业资格,2014年12月获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国信证券、天能集团、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战略与投资管理中心总监、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多年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与财务管控经验,尤擅IPO、企业并购与重组。

  截至目前,冯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丽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15年11月获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截至目前,王丽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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