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05
●回售简称:华02回售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工作日)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10,770手(1手为10张)
●回售金额:10,770,000.00元(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18年11月2日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披露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华安02”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并于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分别披露了投资者回售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2018-053和2018-054)。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选择将持有的“15华安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5华安02”的回售申报期为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5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华安02”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77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77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018年11月2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5华安02”公司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变更为489,230手。
本次回售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如下:
单位:手
■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