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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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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凡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炫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利忠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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