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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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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8-122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狄爱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城峰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鲍俊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后的进展相关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要: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分别以90,000.00万元和70,000.00万元购买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及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018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81252号)。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取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并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单》(181586号),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2、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及终止交易相关事项

  股权收购事项概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北京绿都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源”)和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宁钻石”)分别持有的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钻所”或“标的公司”)20.25%股权、2.5%股权和2.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标的公司25.25%的股权。基于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市金融办未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向上述交易对方发送了希望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并终止本次交易的函件。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绿都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31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案件正在进行中,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8-121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其中,资产负债表归并了相关科目,利润表分拆了相关科目,并对部分科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自2018年起财务报表按照新的格式进行编制。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8-119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狄爱玲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8-120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江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8年10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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