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8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颖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先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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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530,856,947.89元,下降48.89%,主要系偿还8.3亿发债所致。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增加15,154,320.33元,增长32.27%,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增加6,977,564.57元,增长85.24%,主要系暂付款增加所致。
存货: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增加439,076,427.59元,增长80.28%,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599,141,324.34元,下降83.42%,主要系理财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109,113,632.46元,下降55.21%,主要系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24,425,567.45元,下降34.16%,主要系股权激励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增加35,518,269.51元,上升149.99%,主要系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增加232,958,115.51元,上升44.94%,主要系生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205,499,080.41元,下降35.07%,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24,443,583.05元,下降39.69%,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减少818,322,940.27元,下降98.60%,主要系偿还到期债券所致。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增加95,900,000.00元,上升63.93%,主要系生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增加11,050,847.38元,增长32.6%,主要系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增加15,879,569.45元,增长411.57%,主要系淘汰落后产能和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增加9,483,312.71元,上升991.16%,主要系收到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减少4,540,843.82元,下降1852.82%,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收益减少。
营业外收入: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增加6,680,939.36元,上升104.49%,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增加776,584.84元,上升68.86%,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减少408,257,964.25元,下降111.4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增加715,618,900.34元,上升128.98%,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理财本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2017年同期减少573,972,340.32元,下降733.86%,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 2012 年公司债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8-8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8-8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也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元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核后,认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8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6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 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公司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 收到的政府补助, 原计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项目列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归并、分拆、增补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