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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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区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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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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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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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南矿业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变更的公告》。为使公司会计信息保持可比性和一惯性,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调整的事项,会计估计变更拟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变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修订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注:附件1指“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并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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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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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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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7海矿 01”)于2018年3月27日开始支付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期间利息。公司已完成本期债券2018年付息工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6海矿01”)于2018年8月30日开始支付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29日期间利息。公司已完成本期债券2018年付息工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期铁矿石贸易量减少以及公司露采转地采后生产成本上升等原因,预计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可能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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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9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董事李长征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利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1)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3)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1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修订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注:附件1指“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并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财务影响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文件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