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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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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编号:临2018-05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前期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908.00万元资金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8.57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60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最高成交价为7.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37,420,478.0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度的92.18%。

  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调增情况

  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场预期,更好的体现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股份回购金额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原方案不超过14,908.00万元调增至不超过50,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由原方案不超过8.5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9.9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由原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18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

  三、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意义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质量和投资价值,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也有助于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国家监管机构也正在推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完善和细化,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回购政策,依法合规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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