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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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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利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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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状况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二)报告期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重大变动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情况。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4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43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占应到监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韩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结束。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韩宏先生简历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韩宏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中成国际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现任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45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工作情况,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增加“人才中介服务”内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项目,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提供经济、贸易、技术、信息的咨询和交流服务;成套设备和技术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仓储;房屋租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销售食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洗漱用品及日用品。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项目,承包各类境外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提供经济、贸易、技术、信息的咨询和交流服务;成套设备和技术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仓储;房屋租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销售食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洗漱用品及日用品;人才中介服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三、本次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4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1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11月9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联系电话:010-84759518,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complant-ltd.com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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