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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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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庆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少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说明:

  1、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56.00%,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53.40%,上述经营成果主要系业务拓展、销售规模扩大,各行业赛道业务增长所致。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9.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9.75%。主要原因为:

  1)当前正值人工智能产业爆发的关键窗口期,公司持续加大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生态体系构建的投入以及在教育、政法、医疗、智慧城市等重点赛道的市场布局投入。相应地,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员工规模增长较快,新增人员带来当期薪酬、费用的提升,直接导致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滑较多。从具体投入来看,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总额达6.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45%;销售费用总额达11.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5%。上述费用成本的增加影响了当期税后利润增幅,同时,也对公司下一阶段盈利能力的提升、产业领导者地位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所需招聘的关键人才和新增岗位已基本招聘就绪,随着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净利润将日益形成良好的匹配。

  2)2018年前3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9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47 亿元,主要系以下原因:政府研发补助增加 0.57 亿元,未来一段时间随着《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政策落地将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同时将对公司核心技术保持领先优势形成有力促进;另一方面,公司处置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子公司少数股权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0.59亿元。

  2、2018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346.7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公司过去几年经营性现金流上半年均为负数,同时也均在下半年转为正数,2018年3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58.21万元。应收账款方面,公司主要客户来自于政府、电信运营商、银行等长期合作的大型行业客户,客户质量较好,应收账款安全性高。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从历史数据来看,公司历年来实际坏账率较低,2017年实际坏账率仅为0.0095%。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56.07%,主要系本期支付现金股利、货款、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51.96%,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37.13%,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49.77%,主要系营收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96.08%,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下降所致;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29.47%,主要系基本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长186.37%,主要系公司本期办公场地装修费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40.98%,主要系支付的土地款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60.07%,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57.10%,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增值税、所得税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4210.69%,主要系资产证券化确认的继续涉入负债增加所致;

  (12)预计负债较期初增长76.45%,主要系信息工程运维费用增加所致;

  (13)递延收益较期初增长46.4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股本较期初增长50.68%,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6.00%,主要系平台+赛道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所致;

  (1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8.57%,主要系销售增长,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17)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50.27%,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增值税增加导致城建税、教育附加等税金增加所致;

  (1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8.75%,主要系销售规模的扩大,职工薪酬、宣传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1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5.12%,主要系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增加所致;

  (20)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9.45%,主要系研究阶段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8%,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629.80%,主要系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子公司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4.76%,主要系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及递延收益摊销金额较大所致;

  (2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488.52%,主要系收到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2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2.49%,主要系长期应收款转让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2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6.39%,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7)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42.63%,主要系软件产品的增值税退税增加所致;

  (2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71.05%,主要系当期取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9.62%,主要系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5.37%,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工资水平上升,职工薪酬相应增加所致;

  (3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74.57%,主要系本期支付的上年增值税、所得税金额增加所致;

  (3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4.09%,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支付的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3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下降69.3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所致;

  (3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50.35%,主要系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及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3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0.58%,主要系本期基本建设及资本化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6)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2.07%,主要系上期按照协议支付的讯飞皆成、乐知行原股东股权金额较大所致;

  (3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83.25%,主要系上期收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的募集资金所致;

  (3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91.93%,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3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系上期收到的银行信用透支款所致;

  (4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1.94%,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债务所致;

  (4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3.08%,主要系上期退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的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

  201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8-056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刘昕先生、舒华英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8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8-05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高玲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玲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8-060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大讯飞”)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目的

  当前,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已为国内企业所普遍采用。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引入新的商业模式,系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业务空间、加快货款回笼、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

  2、合作融资租赁公司

  合作融资租赁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担保额度

  公司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且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后,选择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

  1、信誉良好,经营现金流稳定,具有长期偿债能力;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融资租赁销售作为促进资金回笼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前已为国内企业所普遍采用。目前,公司在教育、司法、医疗、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的赛道上,已经初步形成了广大用户实实在在有获得感的人工智能应用成果,落地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关键赛道领域“领先一步到领先一路的格局”持续加强。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服务,引入新的商业模式,是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开拓业务空间、加快货款回笼、促进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2.5亿元(除本次拟为产业链客户提供的5亿元担保外,其余7.5亿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0%。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502.22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8-05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4.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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