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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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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4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4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21日上午12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4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3、此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0,00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总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则本次回购方案终止。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60,000,000股股票,则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8、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6,563,684,838.19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为6,901,398,611.05元, 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90,390,113.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335,501.89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6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0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3.62%、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8.69%。

  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翠云女士和监事陈守荣先生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和2018年5月10日减持公司股份94,500股和18,000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8日对上述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5月12日和2018年7月24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公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飞亚”)拟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低于1%,不高于2%(含增持计划公告前已增持的部分),详细内容可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已增持公司股份10,693,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

  公司控股股股东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为目的制定上述增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0、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情况

  本次回购计划的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伟挺先生。本次回购计划于2018年10月16日提出。

  孙伟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孙伟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关于华孚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节第9条叙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11、本次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5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4)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5)回购股份的期限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11月2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0755-83735566

  联 系 人:张正、杨溶      邮编:51804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5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飞亚”)拟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至2%(含增持计划公告前已增持的部分)。

  2、截止2018年10月20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华孚控股及其安徽飞亚已增持公司股份10,69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38%。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不存在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目的

  华孚控股和安徽飞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制定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主体: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或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

  3、增持计划

  增持数量:增持主体计划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低于1%,不高于2%(含增持计划公告前已增持的部分)。

  增持期限:计划自2018年7月20日起6个月内(2018年7月20日-2019年1月20日,窗口期不增持)。

  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增持方式: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可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20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已增持公司股份10,69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38%。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止公告披露日,华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20,705,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7%。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人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23,429,412股和62,92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2%和4.1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华孚控股及安徽飞亚承诺:本次增持将严格遵守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法规,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窗口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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