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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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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4,14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4.532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

  一、非公开发行概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奋达科技”)于2017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2号,以下简称“《批复》”),根据《批复》,公司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基金”)、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管”)、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投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等5家非公开发行对象共发行67,357,512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上述股份于2017年10月19日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

  2018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9655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77059股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本次限售股持股情况如下:

  ■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077,003,786股,上述股东本次限售股尚未解锁共94,14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作出关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对象金鹰基金、金元顺安基金、太平资管、玄元投资、建信基金的锁定期承诺:自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19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4,14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5名。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上述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将上述股份依法托管在合资格的证券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

  5、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承诺,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于股份锁定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待奋达科技履行完成必要的申请和批准程序后,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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