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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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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4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艳华女士通知,获悉刘艳华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8日,刘艳华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2.29%,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0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月13日。本次股权质押是对刘艳华女士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8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艳华女士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9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9%,本次补充质押后,刘艳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2,385.1万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51%,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3%。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刘艳华女士合计质押股份5,691.316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5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锋先生的股份质押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7-06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0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3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于2018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临2018-0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押的公告》。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刘艳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时,刘艳华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部分购回等措施应对风险,并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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